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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
格鲁米特 |
[功能主治]: |
为中时作用的非巴比妥类催眠药可应用于失眠症的短期治疗但不适合长期应用因为催眠药的应用仅在3~7天内有效如需再给予本品治疗应间隔一周以上现已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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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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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非巴比妥类催眠药作用机制尚不明确一般认为与巴比妥类药相似具有催眠镇静抗惊厥等中枢抑制作用格鲁米特尚有阿托品样抗胆碱能作用和弱的镇吐作用因本品脂溶性高过量中毒时不易透析不易抢救长期服用可成瘾突然停药可引起撤药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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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1.饮酒全麻中枢神经抑制药中枢抑制性抗高血压药如可乐定硫酸镁单胺氧化酶抑制药三环类抗抑郁药与本品合用时均可增效格鲁米特的中枢性抑制作用也更明显应减少用量
2.与抗凝药同用时抗凝效应减弱这是由于本品能诱导肝微粒体酶加快抗凝药的代谢应及时调整后者的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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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0.2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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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催眠0.25~0.5g睡前服必要时可重复一次但不要在起床前4小时服用老年或虚弱者对本品常更为敏感初量宜小
12岁以下小儿常用量未定须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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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藏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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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药使用后可对以下诊断产生干扰:
1.酚妥拉明试验出现假阳性,试验前至少24小时,最好48~72小时停药;
2.尿类固醇测定:用改良的Glenn~Nelson法,本品可能干扰17-羟皮质类固醇的吸收。
3.遵医嘱服用,不要随便超过常用量,并定期随访。
4.长期服用大量可产生药物依赖性或成瘾,撤药时且可出现撤药综合征,应逐渐撤药,可分阶段的减少用量,如撤药综合征已经发生,可再用本品或改用巴比妥过渡,逐渐停药。
5.慎用:(1)膀胱颈梗阻、心律失常、消化性溃疡、前列腺肥大、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等应用本药可使症状加重;(2)有药物滥用史或依赖史者;(3)不能控制的疼痛;(4)血卟啉症;(5)严重的肾功能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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