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用量]: |
1 凡被狂犬或其它疯动物咬伤、抓伤时,应立即处理局部伤口(用肥皂水反复冲洗后,再用碘酊消毒数次)、并及时注射本疫苗。
2 一般咬伤者于0(第1天,注射当天)—3(第4天,以下类推)、7、14、30天各注射本疫苗1安瓶(液体疫苗2ml,冻干疫苗1ml或2ml),儿童用量相同。严重咬伤者(头、面、颈、手指、多部位3处以上咬伤、咬穿皮肤或舔触粘膜者),应按上述方法注射本疫苗,并于0、3天注射加倍量疫苗,于0天注射疫苗的同时合用狂犬病血清(咬伤局部浸润与肌内注射)。凡联合使用抗狂犬血清者,必须在全程疫苗注射完毕后再注射2—3针加强针,即在全程注射后第15、75天,或第10、20、90天加强。
3 本疫苗供上臂三角肌或臀部肌内注射。
4 使用前将疫苗振摇成均匀悬液,冻干疫苗则加入等量灭菌注射用水溶解。
5 对未咬伤的健康者预防注射,可于第1、8、21天注射3针。
6 伤口不宜包扎或缝口。注射在腹部或两肩胛下缘皮下,严禁注射到肌肉和血管内,每天1次,1岁以内婴儿0.5ml,6岁以下1ml,6岁以上及成人2ml,连注14天一疗程.若伤在头颈部且较重,前7天每日上下午各注射2ml,后7 天各注2ml,头3天可联用抗狂犬病血清.冻干制剂临用前加等量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于0,3,7,14,30天肌内注射,每次2.5单位,可视病情适当增加注射次数。用药期不饮酒,不喝浓茶及有刺激性食物,不要过冷过热及过度疲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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