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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
磷酸双异丙吡胺片 |
[功能主治]: |
其他药物无效的危及生命的室性心律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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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成分]: |
化学名:α-[-2-[双-(1-甲基乙基)氨基]乙基]-α-苯基-乙-吡啶乙酰胺磷酸盐。分子式:C21H29N30·H3PO4。分子量:4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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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Ia类抗心律失常药。其电生理及血液动力学类似奎尼丁,具有抑制快钠离子内流作用,延长动作电位及有效不应期,减低心房和附加束的传导速度,降低心肌传导纤维的自律性,抑制心房及心室肌的兴奋性,减低心肌收缩力。
此外有较明显的抗胆碱作用,故可能使窦房结频率及房室交界区传导速度加快,但原有病态窦房结综合症或房室传导障碍者病情仍可加重。
动物研究未证实有致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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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1)与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合用时,可进一步延长传导时间,抑制心功能。
(2)中至大量乙醇与之合用由于协同作用,低血糖及低血压发生机会增多。
(3)与华法林合用时,抗凝作用可更明显。
(4)与药酶诱导剂如苯巴比妥、苯妥英钠及利福平同用,可诱导本品的代谢,在某些患者中本品可诱导自身的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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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0.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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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首次0.2g,以后0.1~0.15g,每6小时一次。
应根据需要及耐受程度调整用量。
[药物过量]口服丙吡胺过量可引起呼吸暂停、意识丧失、心律失常和自主呼吸消失。严重者可致死。血清丙吡胺达中毒水平时,可发生心电图QRS波和Q-T间期增宽,充血性心力衰竭恶化,低血压,不同种类和程度的传导异常,心动过缓,最终导致心脏骤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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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藏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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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下列情况应禁用:①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及双束支传导阻滞(除非已有起搏器);②病态窦房结综合征;③心源性休克;④青光眼;⑤尿缩留,以前列腺肥大为最常见发病原因;⑥重症肌无力。
(1)首次服300mg后0.5~3小时可达治疗作用,但不良反应也相应增加;
(2)心肌病或可能产生心功能不全者不宜用负荷量,并应严密监测血压及心功能情况;
(3)剂量应根据疗效及耐受性个体化给药,并逐渐增量;肝、肾功能不全者及体重轻者应适当减量;
(4)服用硫酸奎尼丁或盐酸普鲁卡因胺者如需换用本品,应先停服硫酸奎尼丁6~12小时或盐酸普鲁卡因胺3~6小时;
(5)血液透析可清除本品,故透析后可能需加一剂药。
(6)肾功能受损者应依据肾功能适当减量。
(7)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减低(原因不明);②心电图QRS波增宽,P-R及Q-T间期延长。
(8)下列情况应慎用:①对本品过敏者;②I度房室或室内阻滞;③肾功能衰竭;④未经治疗控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或有心力衰竭史;⑤广泛心肌损害,如心肌病等;⑥低血压;⑦肝功能受损者;⑧低钾血症。
(9)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①血压;②心电图:QRS增宽超过25%时应停药;③心功能监测;④肝、肾功能;⑤眼压;⑥血清钾(治疗前及治疗中定期测定)。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研究未证实有致畸,仅有很轻度的生育力受损。孕妇用药的临床经验也有限,已报道可引起孕妇子宫收缩。研究证明啮齿类动物乳汁中药物浓度较血浆浓度高1~3倍。
[儿童用药]小儿常用量:尚未确定。需根据血药浓度逐渐增量。口服剂量,1岁以下一般每日按体重10~30mg/kg;1~4岁每日10~20mg/kg;4~12岁每日10~15mg/kg;12~18岁每日6~15mg/kg。分3~4次口服。上述剂量仅供参考。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及肾功能受损者应依据肾功能适当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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