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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
磷酸丙吡胺注射液 |
[功能主治]: |
室性心律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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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α-[-2-[双-(1-甲基乙基)氨基]乙基]-α-苯基-乙-吡啶乙酰胺磷酸盐。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21H29N30·H3PO4分子量:4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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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Ia类抗心律失常药。其电生理及血液动力学类似奎尼丁,具有抑制快钠离子内流作用,延长动作电位及有效不应期,减低心房和附加束的传导速度,降低心肌传导纤维的自律性,抑制心房及心室肌的兴奋性,减低心肌收缩力。此外有较明显的抗胆碱作用,故可能使窦房结频率及房室交界区传导速度加快,但原有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或房室传导障碍者病情仍可加重。动物研究未证实有致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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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1)与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合用时,可进一步延长传导时间,抑制心功能。
(2)中至大量乙醇与之合用由于协同作用,低血糖及低血压发生机会增多。
(3)与华法林合用时,抗凝作用可更明显。
(4)与药酶诱导剂如苯巴比妥、苯妥英钠及利福平同用,可诱导本品的代谢,在某些患者中本品可诱导自身的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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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1)2ml∶50mg(2)2ml∶10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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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按体重2mg/kg,最大量不宜超过0.15g。可以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或乳酸钠注射液稀释,静脉5分钟,必要时给药后20分钟重复一次,最大总量不应超过0.3g,再加上口服药量,每日最大量不应超过0.8。成人处方剂量:每日0.8g.分次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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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藏方法]: |
密封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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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心肌病或可能产生心功能不全者不宜用负荷量,并应严密监测血压及心功能情况;
(2)剂量应根据疗效及耐受性个体化给药,并逐渐增量;肝、肾功能不全者及体重轻者应适当减量;
(3)服用硫酸奎尼丁或盐酸普鲁卡因胺者如需换用本品,应先停服硫酸奎尼丁6~12小时或盐酸普鲁卡因胺3~6小时;
(4)血液透析可清除本品,故透析后可能需加一剂药。
(5)肾功能受损者应依据肾功能适当减量。
(6)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减低(原因不明);②心电图QRS波增宽,P-R及Q-T间期延长。
(7)下列情况应慎用:①对本品过敏者;②I度房室或室内阻滞;③肾功能衰竭;④未经治疗控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或有心力衰竭史;⑤广泛心肌损害,如心肌病等;⑥低血压;⑦肝功能受损者;⑧低钾血症。
(8)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①血压;②心电图:QRS增宽超过25%时应停药;③心功能监测;④肝、肾功能;⑤眼压;⑥血清钾(治疗前及治疗中定期测定)。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仅有很轻度的生育力受损。孕妇用药的临床经验也有限,已报道可引起孕妇子宫收缩。研究证明啮齿类动物乳汁中药物浓度较血浆浓度高1~3倍。
【儿童用药】小儿常用量:尚未确定。需根据血药浓度逐渐增量。【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及肾功能受损者应依据肾功能适当减量。
【药物过量】口服丙吡胺过量可引起呼吸暂停、意识丧失、心律失常和自主呼吸消失。严重者可致死。血清丙吡胺达中毒水平时,可发生心电图QRS波和Q-T间期增宽,充血性心力衰竭恶化,低血压,不同种类和程度的传导异常,心动过缓,最终导致心脏骤停。治疗:①发生心脏停搏或传导阻滞时可静滴异丙肾上腺素或用心室起搏;②心脏呈现异常激动时,治疗目的是减轻或终止心动过速并防止发展成室颤,不宜用奎尼丁、普鲁卡因胺及胺碘酮等使Q-T间期延长的药物,可用利多卡因或苯妥英钠;对Q-T间期延长伴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可用异丙肾上腺素,补钾补镁,临时起搏,如仍不能终止,应采用电除颤;③低血压时可静滴异丙肾上腺素,应同时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酸中毒等;④其他治疗措施与一般药物中毒及过敏反应处理原则大致相似,首先应停药,对过量者必要时洗胃、服大量高渗液减少吸收。血液透析也可能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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