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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
默克里昂 |
[功能主治]: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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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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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选择性β1-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无内在拟交感活性和膜稳定作用。不同模型动物实验表明它与β1-受体的亲和力比β2-受体大11~34倍,对β1受体的选择性是同类药物阿替洛尔(Atenolol)的4倍。本品作用时间长(24小时以上),连续服用控制症状好且无耐受现象,对呼吸系统副作用极小,未见对脂肪分解代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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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并用时降压作用增强。2.本品与利血平、甲基多巴、氯压定或氯苯醋胺咪联用可减慢心率。3.与利血平联用时,需在本药停用几天之后才能停用利血平。4.与心痛定联用能增强本品的抗高血压效果。5.与异搏停或硫氮酮类钙离子拮抗剂或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共同使用时,需对病人监护,因可致低血压、心动过缓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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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2.5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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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1次,起始剂量2.5mg,最大剂量每日不超过10mg,请遵医嘱。对有轻微或中度肝肾功能不全者剂量不需调整,晚期肾功能不全(肌肝廓清率<20毫升/分)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每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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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藏方法]: |
遮光、密封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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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血糖浓度波动较大的糖尿病人及酸中毒病人宜慎服。2.肺功能不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中断治疗时应逐日递减剂量,与其他降压药合用时常需减量。4.万一过量而引起心动过慢或血压过低时,须停服本品。必要时,可单独或连续使用。
怀孕期服本品时,为防止新生儿心动过缓、低血压、低血糖,应在预产期72小时前停用本品。若需继续服用,新生儿在娩出后48~72小时内应密切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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