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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
盐酸米诺环素片 |
[功能主治]: |
本品适用于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1.败血症,菌血症。2.浅表性化脓性感染:毛囊炎,脓皮症,扁桃体炎,肩周炎,泪囊炎,牙龈炎,外阴炎,创伤感染,手术后感染等。3.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结)炎,颌下腺炎,骨髓炎,骨炎。4.急慢性支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细菌性肺炎,异型肺炎,肺部化脓症。5.痢疾,肠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胆管炎,胆囊炎。6.腹膜炎。7.肾盂肾炎,肾盂炎,肾盂膀胱炎,尿道炎,膀胱炎,前列腺炎,附睾炎,宫内感染,淋病。8.中耳炎,副鼻窦炎,颌下腺炎。9.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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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成分]: |
盐酸米诺环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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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半合成四环素类广谱抗生素,具高效和长效性,在四环素类抗生素中,本品的抗菌作用最强。抗菌谱与四环素相近。对革兰阳性菌包括耐四环素的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等和革兰阴性菌中的淋病耐瑟菌均有很强的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的作用一般较弱;本品对沙眼衣原体和溶脲支原体亦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近年来由于滥用四环素类抗生素,现大多数常见革兰阳性和阴性菌均对本品耐药。本品的作用机制是与核糖体30S亚基的A位置结合,阻止肽链的延长,从而抑制细菌或其他病原微生物的蛋白质合成。本品系抑菌药,但在高浓度时,也具有杀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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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1 由于本品能降低凝血酶原的活性,故本品与抗凝血药合用时,应降低抗凝血药的剂量。
2 由于制酸药(如碳酸氢钠)可使本品的吸收减少,活性降低,故本品与制酸药应避免同时服用。
3 本品与含铝,钙,镁,铁离子的药物合用时,可形成不溶性络合物,使本品的吸收减少。
4 降血脂药物考来烯胺(cholestyramine)或考来替泊(colestipol)与本品合用时,可能影响本品的吸收。
5 由于巴比妥类,苯妥英或卡马西平可诱导微粒体酶的活性致使本品血药浓度降低,故合用时须调整本品的剂量。
6 全麻药甲氧氟烷和本品合用可导致致命性的肾毒性。
7 由于本品能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活性,所以应避免本品与青霉素类合用。
8 本品与强利尿药(如呋塞米等)合用可加重肾损害。
9 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如抗肿瘤化疗药物)合用可加重肝损害。
10 本品和口服避孕药合用,能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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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50mg/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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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首次剂量为0.2g,以后每12小时服用本品0.1g,或每6小时服用5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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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藏方法]: |
密闭,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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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肝,肾功能不全,食道通过障碍者,老年人,口服吸收不良或不能进食者及全身状态恶化患者(因易引发维生素K缺乏症)慎用。
2 由于具有前庭毒性,本品已不作为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和脑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疗药物。
3 对本品过敏者有可能对其他四环素类也过敏。
4 由于可致头晕,倦怠等,汽车驾驶员,从事危险性较大的机器操作及高空作业者应避免服用本品。
5 本品滞留于食道并崩解时,会引起食道溃疡,故应多饮水,尤其临睡前服用时。
6 急性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患者疑有初期或二期梅毒时,通常应进行暗视野检查,疑有其他类型梅毒时,每月应进行血清学检查,并至少进行4个月。
7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应低于常用剂量,如需长期治疗,应监测血药浓度。
8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9 本品较易引起光敏性皮炎,故用药后应避免日晒。
10 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萤光的干扰,可能使测定结果偏高。(2)可能使碱性磷酸酶,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
11 本品可与食品,牛奶或含碳酸盐饮料同服。
12 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中,引起胎儿牙釉质发育不良,并抑制胎儿骨骼生长;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故孕妇和准备怀孕的妇女禁用。13 本品在乳汁中浓度较高,虽然可与乳汁中的钙形成不溶性络合物,吸收甚少,但由于本品可引起牙齿永久性变色,牙釉质发育不良,并抑制婴幼儿骨骼的发育生长,故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应暂停哺乳。
14 由于本品可引起牙齿永久性变色,牙釉质发育不良,并抑制骨骼的发育生长,故8岁以下小儿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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