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称]: | 布洛芬混悬液 |
[功能主治]: | 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 |
[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1 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副作用,并有致溃疡的危险。长期与对乙酰氨基酚同用时可增加对肾脏的毒副作用; 2 与阿司匹林或其他水杨酸类药物同用时,药效不增强,而胃肠道不良反应及出血倾向发生率增高; 3 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及血小板聚集抑制药同用时有增加出血的危险; 4 与呋塞米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 5 与维拉帕米、硝苯啶同用时,本品的血药浓度增高; 6 本品可增高地高辛的血浓度,同用时须注意调整地高辛的剂量; 7 本品可增强抗糖尿病药(包括口服降糖药)的作用; 8 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可影响后者的降压效果; 9 丙磺舒可降低本品的排泄,增加血药浓度,从而增加毒性,故同用时宜减少本品剂量; 10 本品可降低甲氨蝶呤的排泄,增高其血浓度,甚至可达中毒水平,故本品不应与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同用。 |
[产品规格]: | 2% |
[用法用量]: | 口服。 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次数 1-3 10-15 4 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 4-6 16-21 5 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 7-9 22-27 8 24小时不超过4次。 10-12 28-32 10 |
[贮藏方法]: | 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
[注意事项]: |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服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