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称]: | 双复磷 |
[功能主治]: | 用于有机磷农药中毒。 |
[化学成分]: | |
[药理作用]: | 本品系含氯双肟类化合物,为有机磷中毒的解毒药。作用较碘解磷定迅速而持久。同双解磷机制相同,恢复胆碱酯酶活力,使大量蓄积于局部的乙酰胆碱水解,而解除中毒症状。能通过血脑屏障,对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消除作用较强。 |
[药物相互作用]: | 尚不明确。 |
[产品规格]: | 0.25g(2ml)/支 |
[用法用量]: | 轻症:肌注125-250mg;中度:肌注或静注0.5g,2-3小时后再注0.25g,必要时重复2-3次;重症:静注0.5-0.75g,2小时后再注0.5g,以后酌处.[用法及用量]轻度中毒:肌注,每次0.125~0.25g,必要时2~3h后重复1次。中度中毒:肌注或静注,每次0.5g,2~3h后再注射0.25g,必要时重复2~3次。重度中毒:静注,每次0.5~0.75g,2~3h后再注射0.5g,以后可重复使用,并酌情减量。 |
[贮藏方法]: | 密闭,避光阴凉处贮存。 |
[注意事项]: | 本品有时可引起咽痛及腮腺肿大,注射过速可引起眩晕、视力模糊、恶心、呕吐、心动过缓,严重时可发生抽搐,甚至发生呼吸中枢抑制,引起呼吸衰竭;本品体内维持时间短,故应反复给药;本品用于治疗中度、重度有机磷中毒时,必须与阿托品合用,疗效才佳;本品在碱性溶液中易分解为氰化物,故不能与碱性药物共用;对碘过敏者忌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