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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
维替泊芬 |
[功能主治]: |
维替泊芬治疗适用于继发于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病理性近视或可疑眼组织胞浆菌病的,以典型性为主型中心凹下脉络膜新生血管形成的患者。对于隐匿性中心凹下脉络膜新生血管为主的患者,尚无充分证据支持维替泊芬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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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维替泊芬。其化学名为9-甲基(I)和13-甲基(II)反式-(±)-18-乙烯-4,4a-二氢-3,4-双(甲酯基)-4a,8,14,19-四甲基-23H,25H-苯卟啉-9,13-二丙酯分子式:C41H42N4O8分子量: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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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治疗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病理性近视和可疑眼组织胞浆菌病综合征等疾病引起的脉络膜新生血管(CNV)维替泊芬治疗分两步,需要注射维替泊芬和非致热红光源.维替泊芬在血浆中主要被脂蛋白转运。在有氧环境下,维替泊芬一旦被光激活就会产生高度活性的、维持时间短暂的单氧和具有活性的氧自由基。被光激活的维替泊芬可以损伤局部新生血管内皮细胞,引起血管闭合。已知,受损的内皮细胞可以通过脂氧化酶(白三烯)和环氧化酶(类花生酸如血栓素)途径释放促凝因子和血管活性因子,引起血小板聚集纤维蛋白凝块形成和血管收缩。维替泊芬主要在新生血管包括脉络膜新生血管积聚,然而动物试验显示维替泊芬也出现于视网膜。因而在光动力学治疗的同时也会出现视网膜的损伤,包括视网膜色素上皮细胞和外核层。在人类,维替泊芬治疗引起脉络膜新生血管(CNV)暂时性闭合的疗效已经被荧光血管造影结果所证实致癌,致畸和对生殖功能的影响目前还没有对维替泊芬致癌性的研究。有报道,光动力治疗(PDT)可以引起DNA损伤,包括DNA链断裂,出现碱基敏感位点,DNA降解和DNA-蛋白交联,从而引起染色体畸变、姐妹染色单体互换(SCE)和突变。另外,应用其他光动力学治疗药物后,经过可见光照射的中国仓鼠卵巢(CHO)细胞和经过近紫外光照射的中国仓鼠肺成纤维细胞出现姐妹染色单体互换的几率增加,在小鼠L5178细胞突变和DNA-蛋白交联增加,在人恶性子宫颈癌细胞DNA链断裂增加,而在正常细胞无此现象。在最后几个体系中,未对维替泊芬进行评估。PDT治疗药物对DNA的损伤作用对人类的潜在危险尚不清楚。在大鼠每天静脉给予维替泊芬10mg/kg,(分别给予雄性和雌性大鼠,根据AUCinf值,人类6mg/m2暴露量的大约60和40倍剂量注射),未观察到对雄性或雌性大鼠生殖能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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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目前尚无人体内维替泊芬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维替泊芬主要以原型通过肝脏快速排泄。药物代谢局限于肝和血浆酯酶。细胞色素P450并不参与维替泊芬的代谢。根据维替泊芬的作用机理,许多药物联合使用会影响维替泊芬的疗效。比如:钙通道阻断剂,多粘菌素B或放疗会增加血管内皮细胞摄取维替泊芬。其他光敏剂(如四环素,磺胺类药物,酚噻嗪,磺脲类降血糖药,噻嗪类利尿药和灰黄霉素)可以增加皮肤光敏反应性。可以消除活性氧类或清除自由基的复合物,如二甲基亚砜,?-胡萝卜素,乙醇,甲酸盐和甘露醇可能会降低维替泊芬的活性。减少凝血、血管收缩和血小板聚集的药物如血栓素A2抑制剂,也可以降低维替泊芬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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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15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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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维替泊芬治疗分为两个步骤,同时需要药物和激光。第一步静脉输注维替泊芬,第二步用非热性二极管激光活化维替泊芬。每隔3个月医生需要检查患者,一旦荧光血管造影出现脉络膜新生血管渗漏就应该重复治疗。病灶大小判定病灶最大线性距离(GLD)通过荧光血管造影和彩色眼底像判定。各种典型和隐匿型CNV,出血和/或荧光遮挡,任何视网膜色素上皮浆液性脱离都应该进行判定。建议使用2.4~2.6倍的彩色眼底照相机。荧光血管造影片上病灶的GLD必须经过相机放大率矫正,获得病灶在视网膜上的GLD。光斑大小判定治疗光斑大小应该比病灶在视网膜上GLD大1000um,留有500um的边缘,保证完全覆盖病灶。临床研究应用的最大治疗光斑为6400um。治疗光斑的鼻侧缘必须距离视乳头颞侧至少200um,即使这样会在视神经200um范围内出现CNV光凝不足。维替泊芬应用每支维替泊芬用7ml无菌注射用水配制成7.5ml浓度为2mg/ml的注射液。配制好的溶液必须避光保存,并且在4小时内使用。建议在注射前观察配制好的溶液是否出现沉淀和变色现象。配制好的溶液是一种深绿色的透明液体。按6mg/m2体表面积剂量配制维替泊芬,溶解于5%的葡萄糖溶注射液,配成30ml溶液。用合适的注射泵和过滤器,以每分钟3ml的速度在10分钟完全经静脉输注完毕。临床研究中应用的是1.2um的过滤器。注意防止出现注射局部药液外渗。一旦发生要注意注射局部避光(详见注意事项)。激光治疗自输注开始后15分钟,用波长689nm激光照射患者。维替泊芬的光活化程度由所接受的激光总量决定。治疗脉络膜新生血管形成时,在病灶局部推荐使用激光剂量为50J/cm2,激光强度600mW/cm2。此剂量在83秒内照射完毕。激光剂量,激光强度,检眼镜的放大率和焦距的设置等都是合理激光治疗,形成理想的激光斑的重要参数。具体的设置和操作见激光系统操作手册。激光系统必须能产生波长在689±3nm,能量恒定的光。激光通过光纤维,裂隙灯和一定放大倍率的检眼镜镜头在视网膜形成单一的圆形光斑。以下激光系统已被证实与维替泊芬相匹配,能产生波长在689±3nm,能量恒定的光。由LumenisInc,SantaClara,CA生产的科医人OpalPhotoactivator激光控制台和改良的科医人LaserLinkadapter适配器,由CarlZeissInc.,Thornwood,NY生产的VISULAS690s激光和VISULINKPDT/U适配器。双眼同时治疗对照研究只允许每位患者治疗一只眼。如果患者双眼病灶都适合治疗,医生应权衡双眼同时治疗的利弊。如果患者以往有维替泊芬单眼治疗史,治疗的安全性已经得到证实,就可以采用一次注射维替泊芬治疗双眼。在注射开始后15分钟,首先治疗病情进展较快的眼。在第一眼光照后立即调整第二眼治疗的激光参数,采用同第一眼相同的激光剂量和强度,在输注开始后不晚于20分钟开始治疗。如果患者首次出现双眼可以治疗的病灶,以往无维替泊芬治疗史,最好先治疗病情进展较快的眼。如果第一只眼治疗后1周,未出现明显的安全性问题,可以采用第一眼的治疗方案,再输注维替泊芬进行第二只眼治疗。大约三个月后检查双眼,如果双眼病灶都出现渗漏,需要重复治疗,可以重新输注维替泊芬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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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藏方法]: |
包装产品必须在室温下(25℃以下)避光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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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维替泊芬治疗后5天内,避免皮肤或眼部直接暴露于阳光或强的室内光源。一旦在输注过程中出现药液外渗,外渗局部必须完全避光,直到局部肿胀和变色完全消失,否则会出现严重局部灼伤。如果治疗后48小时内需要行急症手术,大多数体内组织应该尽可能避免接受强光照射。如果治疗后一周内视力严重下降4行或以上的患者不能重复治疗,至少要在视力完全恢复到术前水平以及治疗医生充分考虑重复治疗的利弊后再进行。应用不匹配激光,不能提供维替泊芬光活化所需的条件,可能会由于维替泊芬不完全活化,引起治疗不完全,或维替泊芬过度活化引起治疗过量或周围正常组织损伤。一般注意事项:输注维替泊芬时要避免药液外渗,注意事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几点:·在维替泊芬开始输注前要先建立静脉通道,并时刻注意通道的通畅性。·由于某些老年患者的静脉壁脆性较大,尽量选择手臂最大的静脉比如肘前静脉输注。·避免选用手背小静脉。如果出现药液外渗,必须立即停止输注并局部冷敷(见警告)。对有中-重度肝功能损害或胆道阻塞患者要慎用维替泊芬治疗,因为目前尚无治疗这些患者的临床经验。目前尚无在麻醉患者使用维替泊芬治疗的相关临床资料。对镇静或麻醉状态的豚鼠进行10倍以上剂量注射,维替泊芬可以引起严重的血流动力学障碍,包括死亡,可能是补体激活的结果。如果事先进行抗组胺治疗,就可以减轻或消除此现象,而在清醒非镇静状态的豚鼠未见类似表现。体外在人血液中,维替泊芬可以引起浓度依赖的补体活化反应。在浓度为10ug/ml时(大约为患者预期血药浓度的5倍),出现轻到中度补体活化现象。在浓度为100ug/ml时,出现明显的补体活化。在不足1%的维替泊芬治疗患者出现与补体活化相一致的症状(胸痛,晕厥,呼吸困难和潮红)。因此在维替泊芬输注过程,应密切监测患者。患者须知:接受维替泊芬治疗的患者,在输注后会出现一过性的光过敏现象。患者应该佩戴袖带,提醒他们在治疗5天内避免阳光直射。在这个阶段,未防护的皮肤、眼或其他器官要避免阳光或强的室内光源直射。强光源包括但不局限于:日光浴,大功率卤素灯光,手术室和牙科诊所的强光。维替泊芬治疗5天内也要避免某些医学仪器发射的持续光,如脉搏氧饱和度仪。如果患者在治疗后最初5天必须在白天去户外,必须穿保护性衣服,佩戴墨镜以保护全部皮肤和眼睛。紫外线防护剂不能有效防止光敏反应,因为皮肤残留药物可以通过可见光活化。患者也不应完全处于黑暗状态,应该鼓励患者将皮肤暴露于周围的室内光线,这样可以通过光漂白过程使皮肤残留药物失活。目前尚无对妊娠妇女的充分、良好对照的研究。只有当用药可能的益处远高于给胎儿带来的风险时,才考虑在妊娠期进行本品治疗。哺乳期妇女目前尚不明确注射维替泊芬是否会进入母乳。由于许多药物会进入母乳,哺乳期妇女进行维替泊芬治疗必须谨慎尚无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结果在维替泊芬疗效临床研究中,维替泊芬治疗患者大约90%年龄在65岁以上。随着年龄增加,疗效逐渐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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