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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
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粉针剂 |
[功能主治]: |
治疗和预防骨髓抑制疗法所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治疗骨髓衰竭病人的白细胞低下。预防白细胞减少时潜在的感染的发生,使患者能够更好地耐受化学药物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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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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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药为人体免疫系统产生白血球过程中之重要天然蛋白质,能刺激粒细胞及巨噬细胞等白细胞的增殖、分化及活化作用,从而增强造血功能。本药活性成分为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剌激因子。非活性成分包括甘露醇,无水枸椽酸,双碱性磷酸钠,聚乙二醇(4000),人白蛋白。剂型为冻干粉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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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本药可引起血浆白蛋白降低,因此,当与具有血浆白蛋白高结合力的药物合用时,应注意调整后者的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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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300μg/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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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癌症化疗5-10μg/kg体重,1次/日皮下注射。在化疗停止1日后使用,持续7-10天。骨髓移殖5μg/kg体重/日,静脉点滴4-6hr,自骨髓移植后次日开始,持续使用不超过30天,或至连续3天中性粒细胞绝对值超过1x109/L。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3μg/kg体重,1次/日,一般需2-4日才能观察到白细胞增高的最初效应。以后应根据白细胞计数情况调节剂量。艾滋病单独使用:1μg/kg体重,1次/日,皮下注射。与AZT或AZT/α干扰素合用,1-3μg/kg体重,与甘昔洛韦合用:3-5μg/kg体重,1次/日,皮下注射。一般需2-4天才能观察到白细胞计数上升的最初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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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藏方法]: |
贮于2-8℃,避光,可稳定保存36个月。用无菌溶媒溶解后,2-8℃,可保存1周。静注稀释液,2-8℃可保存24hr。必要时,本药用溶媒溶解后冻存28天。可以冻融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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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病人对rhGM-CSF的治疗反应和耐受性个体差异较大,为此应在治疗前及开始治疗后定期观察外周血白细胞或中性粒细胞,血小板数据的变化。血象恢复正常后立即停药或采用维持剂量;
2 本品属蛋白质类药物,用前应检查是否发生浑浊,如有异常,不得使用;
3 本品不应与抗肿瘤放、化疗药同时使用,如要进行下一疗程的抗肿瘤放、化疗,应停药至少48小时后,方可继续治疗;
4 孕妇、高血压患者及有癫痫病史者慎用;
5 使用前仔细检查,如发现瓶子有破损,溶解不完全者均不得使用,溶解后的药剂应1次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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